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合法就业权益,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三不得”工作要求,要求如下:
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欢迎全校师生共同监督,如发现存在违反“四不准”“三不得”工作要求或者其他就业数据造假等违规行为的,请及时向学生工作处反映和举报,学校将及时调查核实并予以反馈。
举报电话:0595-26990996
举报邮箱:zjb@mku.edu.cn
办公地址:明德楼5楼学生工作处
闽南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