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省201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 情况调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2-17 点击数: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我省201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

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44号),普通高等学校要在年底前完成本校201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我厅也将在年底前面向社会发布本地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为了提升我省就业质量报告基础数据调研和分析的科学性和专业性,从客观的角度真实反映毕业生的就业质量,我厅委托北京新锦成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全省201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进行调查。调查所使用的问卷今年10月起已陆续通过短信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放给毕业生,但截至目前,大多数高校的问卷回收率(见附件1)仍未达标。

本次调查结果将作为2015年度我省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重要数据依据,对社会公布,同时也将作为高校办学质量评估的指标之一。为保证调查问卷的真实性、提高问卷回收率,各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将就业调查问卷网络链接挂在学校官方网站显目位置,并督促本校毕业生尽快反馈问卷。确保2015年12月30日前本校问卷回收率不低于90%。各校在就业调查问卷回收环节的有关事宜请及时和北京新锦成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联系(联系人:张姗姗,联系电话:13683181595)。各高校就业调查问卷项目负责人名单请于12月19日前发至我厅学生工作处邮箱。

附件:1.就业调查问卷回收率统计表(截至2015年12月9日)

2.各高校就业调查问卷项目负责人名单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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