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关于做好我院2016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csm 时间:2015-11-2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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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6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名额

全省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800名,其中:福州市100名,厦门市40名,漳州市95名,泉州市90名,莆田市55名,三明市100名,南平市105名,龙岩市95名,宁德市105名,平潭综合实验区15名。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选聘名额视情予以倾斜。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我院本省生源的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含专升本)毕业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01123日以后出生)。本科生须在2016731日前取得学士学位。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3)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良好;(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5)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生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6)除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生源毕业生外,需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

三、选聘工作安排

1.报名(201511238:00121324:00

报名者须登录福建人才联合网 (网址:www.fjrclh.com)首页“福建省2016年大学生村官报名系统”,仔细阅读选聘公告,符合条件的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后台,按有关要求填写申请表,其中对填报志愿的选择应为生源所在地的县(市、区),并表明是否愿意在本设区市范围内的县际之间进行调剂;

要在表中相应位置上传1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相片;

申请表中的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填写“张老师”,

联系电话和传真填写“0591-22867241表格填写后,应及时网络提交。

2.资格审核(20151214日—1230日)

学校对报名大学生村官的人选资格进行初审后,由省委组织部进行复审,确认拟推荐人选。拟推荐人选名单将在学工处网站公示三天。

3.缴交报名费(201615日前)

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人选于201615日前上网缴交报名费80元。缴费后学校方可打印准考证。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如属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的毕业生,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用A4型纸书写),经学院初审,学工部复审后,将名单上报省委组织部,报名费将在参加笔试时予以退还。

4.学院报送材料(201616日)

确定参加考试的推荐人选,请各学院于16日下午500前将经学生本人签名、学院党委盖章的《福建省2016年大学生村官申请表》(一式两份)报送校学工部就业办。

5.发放准考证(2016111日)

准考证由学校统一打印,各学院于111日到学工部就业办领取准考证,提醒毕业生于2016124日下午在福州大学公共教学楼或文科楼(旗山校区)进行大学生村官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时间为下午2:00-3:30

6.学校报送材料(2016115日前)

学校将《福建省2016年大学生村官选聘人选花名册》、《福建省2016年大学生村官申请表》和准考证存根报送到省委组织部。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招生就业部

                                   2015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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